歐盟:新車型使用的塑料至少20%為再生塑料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5-09-15
9月9日,歐洲議會在全體會議上以431票贊成、145票反對、76票棄權的表決結果,正式通過了一項新的“覆蓋車輛全生命周期設計、再利用與回收”提案(“新版ELV”草案)。該法規由環境、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委員會與內部市場與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聯合制定,旨在通過減少車輛生產和報廢處理對環境的影響,并加強歐洲汽車回收行業的可持續性,推動汽車行業向循環經濟轉型。除特殊用途車輛、為軍隊、民防、消防和緊急醫療服務以及具有歷史和特殊文化價值的車輛設計和制造的車輛外,所有車輛都將適用特定規則。
該法規文本將在歐盟官方公報刊登,并在最終三方談判后進入實施。議會預計新規將于2026年正式生效,并逐步落實各階段目標。歐洲議會議員希望,在法規生效后的六年內,每種新車型使用的塑料至少包含20%的再生塑料。他們還希望,如果再生塑料供應充足且價格合理,制造商在法規生效后的十年內達到至少25%的目標。他們還希望歐盟委員會在進行可行性研究后,制定鋼鐵、鋁及其合金的再生利用目標。
這一法規不僅為歐洲汽車產業設立了更為嚴苛的環保與回收再生標準,更標志著全球汽車產業向循環經濟轉型的進程全面加速,關乎所有汽車產業鏈企業的未來出口與國際競爭力。
環境委員會聯合報告員Jens Gieseke 和內部市場委員會聯合報告員Paulius Saudargas表示:“議會支持汽車行業的循環經濟。我們正在推進資源安全,保護環境,并確保可持續性。為了避免行業負擔過重,我們設定了切合實際的目標,并確保減少繁瑣程序和公平競爭。”
法規生效35個月內,委員會將建立一個單一的門戶網站,其中包含所有成員國的注冊鏈接,以方便所有成員國的生產商進行注冊登記。汽車生產者經濟責任費用包括:對報廢車收集所產生的費用、對報廢車進行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包含報廢車拆卸下來的廢舊零件的銷售收入以及報廢車中的回收利用的材料的價值收入)、報廢車運輸到最近的回收點的平均運輸費用等,鼓勵生產商自行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義務,在車輛首次投放成員國時提供相應的擔保,以確保車輛的相關運營活動得到資金支持。